1.李某某——“五人強奸案”
李某某——“五人強奸案”
李某某,即便全國人可能都知道他的真名實姓,我們也不得不使用這樣的稱謂。畢竟,這是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汕∫驗槔钅衬成砩嫫渲校讣l(fā)的圍觀熱潮與輿論海嘯此起彼伏。作為曾有“前科”的問題“星二代”,李某某以這樣的方式再度進入公眾視野,成為了一起時間上跨越2013年的公共事件。
2.周喜軍——“盜車殺嬰案”
周喜軍——“盜車殺嬰案”
3月的長春,仍然一片冰天雪地,而一對年輕夫婦卻不得不接受一個更加冷酷的事實。2013年3月4日有著一個寒冷的早晨,許家林開車載著自己的兒子許皓博來到自家開的為家超市門口,因為擔心室內太冷,許家林把小皓博放在了尚未熄火的車上,進屋生火取暖。十幾分鐘后,許家林發(fā)現(xiàn)車跟孩子都不見了。而這之后,他只找回了車和孩子的遺體。這件慘劇,習慣上被稱為“盜車殺嬰案”,它也成為了這個早春里國人最冰冷的記憶。
3.林森浩——“復旦投毒案”
林森浩——“復旦投毒案”
這也許是一個最蹩腳的愚人節(jié)“惡作劇”。2013年愚人節(jié)的早上,起床后的黃洋像往常一樣去倒水喝,剛喝下去的水就被他吐了出來,還干嘔了幾聲。之后,身體的不適開始顯現(xiàn),當天晚上就被送至醫(yī)院就診。入院后,黃洋病情加重,先后出現(xiàn)昏迷、肝功能衰竭等癥狀。醫(yī)院組織了多次專家會診,并經病因學檢查,仍未發(fā)現(xiàn)病因。
其實在4月3日,醫(yī)生已經初步認為是中毒造成了肝功能的損傷,但究竟是什么毒素一時依然難以判斷,無法及時對癥下藥。4月9日,發(fā)生了戲劇性的一幕:黃洋的師兄孫某收到了一個陌生人發(fā)來的短信,提請他們注意二甲基亞硝胺,周圍有人常在用。孫某收到短信后,馬上將情況告訴了黃洋的導師,并查詢了校內的醫(yī)學論文資料,發(fā)現(xiàn)使用該藥物后的實驗室小白鼠癥狀與黃洋此前癥狀十分相似,而相關實驗論文的作者是黃洋的室友——林森浩。
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4月19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向上海市黃浦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復旦大學“4·1”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
而另一邊,黃洋的情況并未好轉。4月12日,醫(yī)院發(fā)出了病危通知書;13日下午,黃洋瞳孔放大;14日下午,沒有了腦電圖,肺部纖維化無法自主呼吸……復旦大學官方微博16日下午發(fā)布聲明,稱該校醫(yī)學院研究生黃洋經搶救無效于當日15時23分在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yī)院去世。
4.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
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
2013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
1986年至2011年間,被告人劉志軍利用擔任鄭州鐵路局武漢鐵路分局黨委書記、分局長、鄭州鐵路局副局長、沈陽鐵路局局長、原鐵道部(以下稱鐵道部)運輸總調度長、副部長、部長的職務便利,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職務晉升、承攬工程、獲取鐵路貨物運輸計劃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460.54萬元;劉志軍在擔任鐵道部部長期間,違反規(guī)定,徇私舞弊,為丁羽心及其與親屬實際控制的公司獲得鐵路貨物運輸計劃、獲取經營動車組輪對項目公司的股權、運作鐵路建設工程項目中標、解決企業(yè)經營資金困難等事項提供幫助,使丁羽心及其親屬獲得巨額經濟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劉志軍的刑事責任。
法庭上,檢察機關出示了有關證據,劉志軍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fā)表了意見。劉志軍的親屬、媒體記者、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及各界群眾近50人旁聽了庭審。
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劉志軍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一如其言,劉志軍并未上訴。
5.冀中星——“首都機場7·20爆炸案”
冀中星——“首都機場7·20爆炸案”
“我有事說,我有炸彈,躲遠點”。2013年7月20日,一個想要為自己“伸冤”的殘疾人,以一種“驚爆”的方式走進了我們的視野,他的名字叫做冀中星。當天,在北京首都機場T3航站樓,他試圖發(fā)放傳單而被工作人員阻止,之后他幾次喊著前面的那句話:“我有事說,我有炸彈,躲遠點”。然后,他把自己坐在輪椅之上的形象炸進了我們的腦海之中。
6.韓磊——“大興摔嬰案”
韓磊——“大興摔嬰案”
禍不單行。繼周喜軍之后,又一個以嬰兒為目標的罪行發(fā)生在首善之都,而且看起來更加荒唐更加瘋狂。事情的起因,只是為了一個“停車位”。2013年7月23日晚間,喝過酒之后的李明載著韓磊要去唱歌,結果到了歌廳沒處停車,他們決定將車停在公交站旁。當時在等在公交站的一個女人手推小車,擋住了想要他們停車的位置,韓磊從副駕駛位置下來,準備讓她走開。說了幾句之后,韓磊竟然和她廝打起來,李明于是沖出車外去拉架。他失敗了。韓磊掙脫了李明的雙手,從小車里抓出了一個東西,高舉過頭頂……摔在地上的,是一個孩子。這就是“大興摔嬰案”,而在此之后,中國的互聯(lián)網幾乎被憤怒淹沒了。
7.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
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
截至近日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而接受組織調查,十八大以來先后被調查或處理的省部級高官已經達到16名,可以說2013年是名副其實的“打虎之年”。而薄熙來案的公開審理,可以被認為是“打老虎”的一個高潮。正如網友評論所言:這次不僅打老虎,打大老虎,還微博直播打大老虎。的確,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微博對庭審情況進行了實時播報,這在中國司法史上確是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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