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毽子,又叫“打雞”。起源于漢代,盛行于南北朝和隋唐,至今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了,是中國民間體育活動之一,是一項簡便易行的健身活動。深受青少年兒童的喜愛,尤其是少年女子。
清代踢毽的技藝已相當(dāng)高,也為中國古代婦女所喜愛。清初著名詞人陳維崧曾贊美女子踢毽,說女子踢毽比踢足球還巧妙,比下棋還有趣味。
20世紀(jì)初,歐美近代體育傳入中國以后,踢毽子仍為中國青少年喜愛的體育活動。北京、上海、廣東、浙江、河北、湖南、福建、山東等省市都舉行過規(guī)模較大的踢毽子比賽。1935年,舊中國第六屆全國運動會上,曾把踢毽子列為國術(shù)比賽項目。女子盤踢我交踢的冠軍是浙江的程月珍,男子盤踢冠軍是上海的周克揚(成績接近5000對),交踢冠軍是南京的戴金堯(成績140對)。程月珍盤踢成績是1494對,交踢是36次。 自1984年前國家體委發(fā)布“毽球競賽規(guī)則”后,踢毽子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具備了規(guī)則、競賽性和可裁判性這些“競賽三要素”,標(biāo)志著踢毽子成為了名副其實的正規(guī)的競技運動。但自1984年以來的26年間,毽球運動的發(fā)展相當(dāng)緩慢,迄今只吸引到中國高達1億踢毽人口的1%即100萬人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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